广州市第一中学校友会论坛

 

 

搜索
广州市第一中学校友会论坛 论坛 茶余饭后 是“拆迁自焚”还是“不明火灾”?(转帖)
查看: 804|回复: 0
go

是“拆迁自焚”还是“不明火灾”?(转帖) [复制链接]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3607 小时 
威望
40090  
金钱
37569  
最后登录
2016-1-14 
阅读权限
帖子
30859 
精华
积分
40090 
UID
4298 
1#
发表于 2011-11-18 06:3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据报道,11月3日郑州一名拆迁户在强拆过程中自焚身亡。郑州官方表示,实为不明原因火灾。火灾发生后,当地政府称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死者家属安排宾馆居住,并派专人到其家乡邀请其亲属进行劝解工作。(11月16日大河网)
  这则新闻,看起来是对媒体报道的郑州81岁老太以自焚抗拆的“澄清”。但这个“澄清”却看不出事件的前因后果,让人不知所云。10多天前的新闻,为何现在才公开报道?如果只是一次普通的火灾事故,为何惊动这么多“主要领导”,甚至当地政府还组织“群众思想工作组”,把几百里外死者家乡的亲属、乡镇干部都请来,给家属做“思想工作”?当地政府对每起“火灾”事故,都那么重视吗?
       而据媒体此前的报道,事发当天,是当地政府对王好荣家盖了18年的“违章建筑”进行强拆。王站在房顶向自己身上倒汽油(但没拿打火机),试图逼退强拆者,但没奏效;此时他母亲的屋子发出“轰”的一声,老太太身上的火一直烧到消防车赶到……
  当地的“澄清消息”却回避了政府强拆、王好荣浇汽油抗拆以及“火灾”后,王好荣夫妻因为扰乱公共秩序被当地行政拘留等关键情节。而这些情节才是判断这起事故,到底是“拆迁自焚”还是“火灾事故”的关键。当地有关部门对此避而不谈,是什么原因?要知道根据常识,是不是“自焚”,技术手段并不难查。
  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如果“自焚抗拆”的恶性事件,变成“火灾事故”,那么也就不存在被追责的问题。或许这才是当地急于做此“澄清”的原因。
  是“拆迁自焚”还是“不明火灾”?按上述“澄清消息”的说法,起火原因当地政府还在调查。但当地政府是潜在的责任方,再让他们去自查自纠,一手“包办”真相,显然有违程序公正。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Archiver|广州市第一中学校友会 ( 粤ICP备08104060号 )

GMT+8, 2024-4-27 16:30 , Processed in 0.403068 second(s), 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1.5 Licensed

© 2001-2010 Comsenz Inc.

粤公网安备 440103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