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LiDeJi 于 2011-10-14 21:46 编辑
评论作者 知风 10月8日下午6时,吉林省实验中学高三学生吴天昊到体育场打球,与在同个球场的长春二实验中学郝志鹏发生口角,继而扭打起来。事后不久,郝志鹏的父母带领四十余人冲进球场殴打吴天昊,吴天昊双手被砍断。9日上午10时,吴天昊伤重不治身亡。(10月12日《潇湘晨报》) 不说该不该这样做,就一个学生家长能带领四十余人砍杀一个与其儿子发生扭打的学生,是许多家长即使想做也做不到的。这不仅是一种能力,而是一种势力,这个新闻的标题给出了这种能力的来源,“肇事方称有钱能摆平”。据说,郝志鹏的父亲叫郝升山,是煤矿老板,事发当时曾对吴天昊说,“我家有的是钱,打残了你我能摆平,新来的公安局长我也能摆平,就打你!” 如果这位煤矿老板真的这么说了,不禁让人联想起最近发生的另一起新闻,安徽桐城县范岗镇纪委书记李成富,在暴打桐城市人民医院医生后,高调叫嚣“我是纪委书记,我怕谁”。后者是很有权的纪委书记,前者是很有钱的煤矿老板,都属于社会权贵阶层,都把优势变成了一种劣迹,或者说是权力和财富助长了人的劣根性。 如果假设人之初性本恶,那么,个人能力让这种劣根性得以膨胀,必须具备一定的客观社会环境,如果把社会规则倒退到丛林法则,才符合弱肉强食的生存方式。而在一个彰显人人平等的制度框架下,在一个有明确法律的法治社会中,出现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无疑是社会的倒退。更严重的问题是,这种弱肉强食行为中的强者,不是原始的体力而是权力,或者说财富可以租赁或买通的权力,这样的弱肉强食就会变得更加残酷,强弱对比也更加悬殊,后果更可怕。 为什么说权贵行恶是对社会发展的反动?因为这本来是一个由权力规制下的社会,即使全体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秩序的制定,最终还是要委托权力加以实施;而至于拥有极大的社会财富,不仅是人们的强力追求,也是社会发展的目标。因此,权贵是社会的重要阶层。权力可以主持公道,定夺是非黑白,抑恶扬善;财富可以促进社会发展,带动共同富裕,这才是一个文明有序的人类社会。而当权力成了行恶者的勇气,财富成了行恶者的胆气,不仅颠倒了社会的文明规则,更是对社会发展的反动,由此可见权力和财富助长劣根性的可怕社会后果。 对此,仅仅从人的劣根性上找原因是远远不够的。为什么要有党纪国法?就是根据现代文明社会的需要,制定的对统治者的权力以及全体社会成员行为的法律约束。而当权贵们屡屡高调行恶时,就应该对制度的落实提出拷问。“我是纪委书记,我怕谁”,不是用在反腐败较量中的义正词严,而是用作暴打一个医生时的疯狂叫嚣;“打残了你我能摆平”是因为“我家有的是钱,新来的公安局长我也能摆平”,行恶的能力和胆量都来自权力和金钱。这让党纪国法显得有点逊色:党纪之下权力的张狂跋扈;国法之下富人的行凶作恶,都显得那么有恃无恐。那么,现行制度下不可或缺的权力和现实社会中人人追求的财富,这两样本不具备原罪的东西,就有可能成为祸害社会的恶魔。这让人们怎么去设想社会发展的后果?说通俗一点,当一个人有了权或有了钱就这副德行,这不是社会的倒退么? 鉴此,最接近实际的思考是,在反问权为谁用的同时,应该先理清权给谁用?这就涉及到官场的用人制度,然后是对权力的监督制度;对于社会弥漫的为富不仁,应该细究财富的分配制度和获取财富的途径和手段。让权力和财富落入不仁不义者之手,带来的必然是社会弱势群体的灾难。权贵们依仗权势的疯狂叫嚣,给处于转型时期的社会敲响了一记警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