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62桃李 于 2015-1-7 14:45 编辑
“风火轮”(电动平衡车)在全国各地遭到“围堵”,很多城市都对电动平衡车上路进行处罚。 武汉市交警部门此前曾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平衡车不属“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范围,类似轮滑、滑板等滑行工具。此外,电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无法购买车辆保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带来的损失只能自负。 由于电动平衡车上路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多,武汉市从上月开始,禁止电动平衡车在三环以内以及两个经济开发区的道路行驶,否则给予最高50元的罚款。此外,上海、北京、苏州等地也开始严查电动平衡车上路行驶。 广州市交警部门的赵警官告诉记者,之前在巡逻中的确有发现电动平衡车上路的情形,但它究竟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还不好说。由于无证无牌,发生事故后警方无法获取车主和车辆信息,交通违法行为难以追究,发生事故也很难赔偿。 据邯郸市交管局介绍,“电动平衡独轮车”一般重量在10公斤左右,时速在10公里。按照有关规定,它不属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等交通工具范畴,也不在国家公布的“电动车上牌目录”中。市民如果在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使用这种独轮车,他们将按照行人违反交通安全法进行批评教育甚至罚款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