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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宿 发表于 2011-5-18 09:40

痛击暴力抗法者方能固江山

[i=s] 本帖最后由 归宿 于 2011-5-18 09:42 编辑 [/i]

 [b]网事博览[/b]  [b]我是来打酱油的[/b]
  羊城晚报讯 近日,安徽阜阳市颍泉区公安分局在其官方微博[color=red]“@颍泉公安在线”上发布消息称:“暴力抗法者之所以嚣张狂妄,暴露出一些地方行政执法的疲软,公权的萎缩。唯有迎头痛击,方能扶正驱邪,固我江山。”[/color]此微博发布后,迅速蹿红网络,并引来数千名“粉丝”围观和评议。
  颍泉区公安分局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该微博是该局一名民警所发,“当时,看到外地暴力抗法事件比较多,才有感而发的,仅是个人观点。”
  [b]缘起:公安悍语走红网络[/b]
  5月6日上午8:05,“@颍泉公安在线”发出了这条微博,但直到5月14日,该微博才开始走红网络,数千网友转发评论。
  网友@sakyachen认为,“个人感觉,这句话说的时候,应该是有前提的,只是放在眼下这个风口浪尖的矛盾激发关口,会让人有特殊的联想。”大部分网友认为,该微博语言过于“暴力”。
  许多网友还在该微博后面留言,希望颍泉公安分局能够直面质疑,公开回应。记者采访后,该微博随后被删除。
  [b]回应:仅是民警个人观点[/b]
  据颍泉区公安分局情报信息中心民警、“@颍泉公安在线”管理员李珊珊介绍,“@颍泉公安在线”是经过认证的官方网站,管理员包括局长、办公室主任和其他三名警官,“我们发布信息之前,一般都要经领导审核后,才在官方微博上公开发布。”
  经过李珊珊调查核实,记者被告知,5月6日,“@颍泉公安在线”一名管理员在看到当天媒体报道哈尔滨警方通报呼兰区“3·28”暴力抗法案件的新闻后,有感而发,自己发布上去的。李珊珊说,该条微博所表达的观点仅仅是其个人观点,并不代表颍泉区公安分局,“该消息发布时,领导也不知道。”
  [b]专家:沟通方式需要改进[/b]
  “一句话可以使人笑,也可以使人跳。”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教授认为,官方微博不是个人微博,上面所发布的信息只代表本单位,不代表个人。颍泉区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这样的微博,不仅不能震慑到那些暴力抗法者,反而在网络上激起了网民的强烈反应,说明公安机关在与网民的沟通方式和手法上还需要改进。
  王开玉建议已开通官方微博的政府行政和政法部门要学会与网友沟通的技巧,站在老百姓的利益上去考虑问题,“要科学、理性、为民执法,发布消息要深思熟虑,对大家关心的问题要及时解答和回应,而不是一味回避。” (新安晚报)[url=http://www.qq.com/#pref=article][img=16,16]http://www.qq.com/favicon.ico[/img][/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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