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一中学校友会论坛's Archiver

归宿 发表于 2011-5-1 08:52

餐厅等室内公共场所今日起全面禁烟

餐厅等室内公共场所今日起全面禁烟
今年3月,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新增加“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今天起正式实施。
  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细则还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主体、强化了公共场所经营者的责任、加重了处罚力度等。
  细则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也是我国第一次明确将“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列入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包括7个大类,28个小类。分别为: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等。

LiDeJi 发表于 2011-5-1 11:36

《条例》是很好的,但根据国情是实施不了的,最后唔汤唔水不了了之收场。

如梦令 发表于 2011-5-1 13:26

那些烟民就惨了

归宿 发表于 2011-5-1 14:17

我就好惨啦

69届新生 发表于 2011-5-1 22:41

听说广州的茶楼可例外设立吸烟区{:1_14:}

归宿 发表于 2011-5-1 22:43

90年代香港也是这样的,设吸烟区是非吸烟区

如梦令 发表于 2011-5-1 23:22

我见过我有个旧同事,他是个超级烟鬼啦,时常玩什么都半小时左右就急不可耐地站起来说要抽支烟{:1_12:},新规定下不知道这些人怎么办好?我觉得不能搞什么都一声令下说改就改,毕竟有的人是长年累月积下的恶疾,拔苗助长只能适得其反

归宿 发表于 2011-5-2 13:44

只有一个选择     下岗

LiDeJi 发表于 2011-5-8 20:11

[size=5][color=blue][b]中国式禁烟已开始流于形式,没人执行,最后不了了之。[/b][/color][/size]

归宿 发表于 2011-5-8 20:18

那不一定,昨天我去赴宴,酒店工作人员见有人抽烟就马上上前劝阻,也有一定的效果,能不能持久也难说的....................
页: [1]

Powered by Discuz! X1.5 Archiver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