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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xiaoshan 发表于 2014-6-12 01:47

[quote][size=2][color=#999999]misschan 发表于 2014-6-11 21:38[/color] [url=http://www.gzyzxyh.com/forum.php?mod=redirect&goto=findpost&pid=121496&ptid=15159][img]http://www.gzyzxyh.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img][/url][/size]
嗯。在这里说2件事吧,也算是回应一下其他学长的帖子。

第一件:我同事前几个星期曾接到一个社区家庭的 ...[/quote]

      学妹有些事已经经历过了,但却没有从中学习到什么。督导为什么不同意用中心的名义去募捐呢?这不是简单的因为中心不是医疗机构的问题,而是中心负责不起其中的法律责任。比如我看了转发的微信去捐了血小板,后来医学复核证明这个捐献是没有必要的,那么,到底是由谁来负责以下的法律责任:1,我个人的精神损失、身体伤害和金钱损失,2,我是一个年销售额为80亿人民币的企业的负责人,我离开一天,可能会对3000万的营业额造成影响。如果我捐的血小板在医学上是有效和值得的,我自愿作出牺牲,但不是并且我要追究的话,那转发的人是不能不考虑法律后果的,起码也要准备上法庭应诉。这样的麻烦没有必要去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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