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一中学校友会论坛's Archiver

聪聪 发表于 2011-3-1 23:08

2011年校友會常務理事暨70年代学生代表春茗

[i=s] 本帖最后由 聪聪 于 2011-3-6 20:00 编辑 [/i]

[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purple][b]正月里,一中校友会秘书处正准备新春校友会常务理事与母校现职领导人的春茗团拜活动,身为校友会常务理事的72届校友——杨嘉华和74届校友——张美云两位商界成功人士,赞助了这个聚会。这次活动是乘一中校友会成立30周年之春风,邀请了长期以来积极支持和拥护校友会工作的老师和校友,他\她们今天已是社会各界的精英,政府部门的要员,然而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为社会作出各种各样贡献的时候,并未知道大家同出于母校——广州市第一中学。今天的聚会就象不期而遇的老朋友、老领导、老同事,惊喜一个接一个,更令人振奋的是接到中国政府邀请,回国参加3月3日在京开幕的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两位校友——加拿大的钟新生和斐济华人侨领施杰。他们说真想不到在此碰到又一同上京同组开会。[/b][/color][/size][/font]

钟汉邦 发表于 2011-3-4 10:29

校友会是一个松散形的社团组织,30年来,一中校友会有一帮热心的学长,学姐出钱出力为广大校友建立了一个联谊交流,情感交流的平台。几十年来一届接一届地延续着这个群体,今天70年代的一帮热心校友又相聚一起共议校友会明天的发展。校友会是一中全体校友的“家”,有你的故事,“家”一定会更兴旺。{:4_100:}

聪聪 发表于 2011-3-6 20:34

[i=s] 本帖最后由 聪聪 于 2011-3-7 11:11 编辑 [/i]

[size=5][color=purple][b]全国两会上,施杰,同名同姓者也有兩位。据报道[/b][/color][/size]:“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主任施杰,提出增设“危险驾驶罪”,他的理由是:.....凡以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驾驶者,应受到一定期限甚至终身禁驾的行政处罚。施杰强调,让“危险驾驶”入“罪”,不在于更严厉地打击人,而在于警示和威慑,以保护行为人本身。”
[size=5][color=purple][b]刚看报纸标题,还以为是78届校友施杰,细看内容才知道是同名同姓。校友施杰是斐济华侨侨领,应中国政府邀请,回国列席参加两会的,与广州一中加拿大校友会副会长钟新生校友同在海外组。当两人在2月28日校友会春茗上互相认识并知道同时接受祖国召唤的时候,已连呼巧妙、有伴赴京了。现在又出现四川施杰,真令人惊叹!![/b][/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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