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有正局打副局,繼而村官打交警,再者法院書記員打服務員,認真熱鬧。
囂張村幹部衝路障 打民警
山東臨沂市蒙陰縣一名村幹部不僅在私家車上安裝警笛,早前經過警方架設的檢查站時,不僅不停車,還故意向民警響號示威,跟著更動手打人。
事發10月9日,蒙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民警在城區主要路口設關卡,進行交通道路安全整治。當民警正檢查一輛汽車時,一輛黑色轎車突然從背後響號,司機更不理警示牌繼續開車前行。
民警立即示意該車停車接受檢查,但司機不理,反而嫌民警阻他前行。司機後來又趁民警沒提防下,一拳打到民警的臉上,把對方毆得嘴角流血。最後由趕至民警將司機制服拘捕。
經調查後證實,轎車車主為當地的一名村幹部。幹部認罪,並表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願意接受懲罰。目前司機已遭刑事拘留。
法院書記暴打服務員 自稱:「我就是110」
濟寧一名女法院書記日前與50歲服務員起爭執,其後更暴打服務員。女子竟囂張自稱:「我就是110。」而事發至今,該名女子依舊沒有受到處罰。
從被打韓女士店裡的閉路電視片段可見,11日上午9時46分,頭戴帽、穿藍色上衣的法院書記和穿藍色上衣的丈夫,與店裡的女服務員談論著。其後女子突然對櫃檯裡的服務員動手。韓女士隨即打110報警,豈料女子自稱自己就是110,更表示自己是中級法院的。
派出所的周副所長證實,打人女子為中級人民法院書記。而打人事件仍在調查中。至於沒有處理是因為被打的服務員傷情比較特殊。法醫指,被打服務員是傷病並存,是誘發,而不是直接導致,是民事責任。而按國家規定這樣的民事責任不能檢傷。
週副所長又指,即使是一般治安案件,打人者應受到處罰,而為何沒有對書記作出處理的原因,是因書記正處哺乳期。而被打的韓大姐依舊躺在病床上,頸項部位帶著穩定器,不能輕易動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