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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蒙古独立 是指外蒙古于20世纪上半叶脱离清帝国统治的历史事件。外蒙古包括现在的蒙古国以及唐努乌梁海地区。今日外蒙古大部分地区属蒙古国,目前是一个被国际社会广泛承认的主权独立的国家。而唐努乌梁海地区则先后被俄国、苏联控制,之后一部分被并入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即现俄罗斯联邦),另外一部分则被并入蒙古人民共和国。 清末之前 蒙古高原从古至今是蒙古人繁衍生息的地方;在13世纪初,蒙古人的首领成吉思汗统一了这一地区的所有蒙古部族,建立了蒙古帝国。其后忽必烈建立的元朝包括现在中国的大部、蒙古高原、外东北等。明朝时蒙古残余势力退回塞外,维持北元政权,与明朝对抗。后来满族统治者与漠南蒙古(即内蒙古)诸部结盟,进入中原,建立清朝。其他漠北、漠西蒙古部族也逐渐成为清朝的臣属。 蒙古各部与清政府的关系颇有不同。他们或与满族统治者联姻,或被武力征服。清代将蒙古分为设官治理的内属蒙古和由札萨克世袭统治的外藩蒙古。外藩蒙古又分为内札萨克蒙古和外札萨克蒙古。内札萨克蒙古归附清朝较早,多与皇室联姻,后成为今内蒙古自治区的主体部分。外札萨克蒙古多为清军征伐准噶尔部期间内附或被迫投降,地位在内札萨克之下。清代后期的官方文书中出现了内蒙古和外蒙古的概念。内蒙古一词指内札萨克49旗,外蒙古则指喀尔喀4部(有时也包括科布多和唐努乌梁海)。 从16世纪开始,沙俄经营西伯利亚,与外蒙古地区开始往来。1727年中俄签定的《布连斯奇界约》和《恰克图界约》(合称《布连斯奇条约》),肯定蒙古属于清朝管辖。沙俄则取得了在恰克图和外蒙古地区通商贸易的特权。1854年东西伯利亚总督穆拉维约夫说“中国一旦发生政变,也不应容许中国新政府把权力扩张到蒙古,在这种情况下,蒙古应受到俄国保护”[1]。在沙俄和清朝政府签订的多数不平等条约中,都有关于俄国在蒙古利益的条款。在这段期间,俄国极力推进和蒙古各部的经济、文化和军事交流。 清末和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
在宣统年间,清代推行新政,其中以练兵筹饷为主,包括废八股、停科举、办学堂、开工矿、修铁路等内容的革新图强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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