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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中学校友会论坛 论坛 茶余饭后 不要介意和贫弱者“共处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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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介意和贫弱者“共处一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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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09: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最近,杭州图书馆“出名”了,出名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它从2003年起“不拒乞丐和拾荒者入内”,唯一的要求就是把手洗干净再阅读。有人无法接受,认为这是对其他读者的不尊重。对此,馆长的回答十分给力:“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但您有权选择离开”。眼下,这句两年前的“名言”在网上的热度,毫不逊色当红娱乐明星的微博。

    “图书馆向乞丐开放”忽然成了新闻,且是在7年后,说明了什么?正如杭州图书馆有关负责人回应的那样:“这也算新闻?我们一直觉得,这是公共图书馆本来就应该承担的责任。”

  熟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4年发布的《公共图书馆宣言》的人肯定记得,那上面这样写道:“任何人,无论其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民族、语种或社会地位如何,在获取公共图书馆服务方面都有平等权利。”也就是说,乞丐、拾荒者,他们跟学者、官员一样有权享受公共图书馆的服务。

  图书馆向乞丐开放,无非是承担了应有的责任。但7年过去了,依然会成为“新闻”,引起大众热议,只能说明在大多数人心中,根深蒂固地存在着这样一种意识:乞丐是乞丐,图书馆是图书馆,二者之间是毫无联系的。一个乞丐连温饱问题都没解决,怎么可能有看书的需求?

  更深的意识恐怕是:乞丐蓬头垢面、破衣烂衫,而图书馆是知识的“殿堂”,是有一定学历、有一定身份、光鲜体面的人出入借阅的地方,这样的地方随便进来乞丐或是拾荒者,岂不“丢了斯文”?说得更直白点,让乞丐从图书馆走开的人,实际上他们关注的不是乞丐看不看书,有没有需求看书,而是介意和这些贫弱人群“共处一室”,怕的是降低了“身份”。

  对图书馆向乞丐开放而表达不满的人,反映出的是一种社会排斥情绪。这种排斥情绪带来的社会表现,在不少城市的公共场合并不鲜见。不愿和拾荒者一起挤地铁,厌恶和农民工一起乘坐公交,乞丐在过街天桥上露宿,有的人捂着鼻子侧身而过。表层的社会排斥可能是一个“白眼”,深层的社会排斥可就危险了——比如就业歧视,比如“萝卜招聘”,比如一些城市设置的各种“准入”门槛等等。

  图书馆向乞丐开放,伴随着中国传统节日——春节的到来,显得如此善意而温暖。它能够成为新闻,恰是对每一座城市,都是一种唤醒。最常被人提及的卡内基的故事是这样:一个穷孩子,通过免费图书馆自学成才,后来经营钢铁工业,成为巨富后,一生捐建了数千座图书馆。他的人生哲学是:给予公平的社会环境,再穷的人也能成功,而图书馆就是成功的第一个台阶。阿根廷国家图书馆馆长、著名作家博尔赫斯曾经这样说:“如果有天堂,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

  期待图书馆向乞丐开放的新闻,将成为一扇大门,促进公共资源公平配置、公平分享,促进城市更和谐地发展,促进那些“天价收费公路”早一点姓“公”,别让“天价买路钱”阻碍太多的人轻松上路,让每颗心都有梦想去安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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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3:36 |只看该作者
       杭州图书馆的有关负责人,已经遵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1994年发布的《公共图书馆宣言》 “任何人,无论其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民族、语种或社会地位如何,在获取公共图书馆服务方面都有平等权利。”的规定,没有拒绝任何人入内读书,只是仅仅要求阅读者把手洗干净再阅读,这有什么错?任何人都有入内读书的权利,也有不污损书籍的义务,这是无容置疑的。我注意到,作者把题目里的“贫弱者”跟文中的“乞丐和拾荒者”等同起来了,混淆了概念,从而引起了争议…前乃一己之见,欢迎各位前辈、校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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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13:5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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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4 21:56 |只看该作者
有些星级酒店门前竖有告示牌“衣冠不整,恕不接待”,有位工人模样的男子穿着背心短西裤和塑胶凉鞋,保安不让他进入,议论间,有位小姐也穿着背心、短牛仔裤和半高跟拖鞋,衣服布料比男子更少,露出肚脐,但大摇大摆进入了酒店,无人阻拦,这算不算岐视那位男子。论身份,男子是领导阶级成分,可能还是建筑酒店的有功之臣,那位小姐可能是失足掉落坑的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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