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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橡草 于 2014-1-10 22:21 编辑
乌厘单刀 发表于 2014-1-10 00:03
常看到报纸有下水救人而死的报导,不久前就有姓牛的人在珠江也为下水救人而死,跟着又有郑益龙和邱兴和,结 ...
下水救人,不是首選行动,有許多方法的。拯溺者要经過專業訓練,才可以救人,遇溺者在水中垂死掙扎,力量比平時大几倍,相同体形的人是无法對他正面接觸,否則会与你同歸于盡!我、我儿子和我女儿都接受過這樣訓練,成為合資格的救生員,就明白上述問題了!我的救生員編号,是17771,十分好記,相信是香港第17771个注冊救生員。
我們成長的年代,對什么都要挺身而出,犧牲自已生命也在所不計。我初到香港讀英專夜校,讀到一篇中二課本,文章關于香港小年警訊,要求学生发現罪案,不要正面接觸罪犯,最佳方法通知大人,暗中報警,由執法人員处理,當時很不理解!記憶中,細路仔時候,讀過少年英雄故事,有学生同坏人搏斗而献出生命!十分不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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