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嘉嘉 于 2013-11-10 23:13 编辑
在1975—1976年代,农村还是集体经济的生产模式。所有的土地和植物都归于集体所有,农民家庭只能按照人口分配每人面积二厘地(大约13平方米)的自留地种植菜蔬自用。如果超过了这个面积,即使是农民自己开荒的野地或者田埂,都要归公的。饲养的禽畜,规定按照家庭人口计算,只能每人养四只鸡三只鸭,超过了就会被没收。大队的民兵经常突击到村庄里检查,把“犯规”的农作物锄掉,把三鸟捉走或者罚款,若有抗拒者,随时可以戴上“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大帽子而被游街批斗的。 在1975年的春夏之交,我家养了20只小鸭子。我每天把它们喂饱,看着它们长出了毛茸茸的黄毛,很可爱的。一天中午,我拿着锄头在湿地上翻锄着,把泥土里的蚯蚓锄出来喂鸭子。那一群小东西可灵活啦,追着锄头跑,争抢着去啄那蚯蚓吃,吃饱以后就晃动着那粗大的脖子“噶、噶、噶”地跑到水井畔的沟旁去喝水了。看见它们懒懒地躺在井盘边晒太阳,我就回家去做家务了。 不一会儿,我听见屋子后边的生产队的晒谷场上有吵闹的声音,赶出去一看,原来是几个社员在与大队的民兵在争执着,原因是他们的三鸟被捉到粮仓里去了,要没收呢。我急忙去寻觅我的小鸭子,啊,全部失踪啦。我到粮仓门口一望,那群小东西在里边惊慌地乱叫着呢。我问把门的民兵队长:“你们为什么捉我的鸭子啊?”他粗暴地问:“你家几个人?!”我回答说:“四个人。”他就说:“你家只能养12只鸭子的,你现在超过规定了,要罚款每只五毛钱,拿钱来就把鸭子还给你。”天啊,那时才0.5元一个劳动日的,我家一个月挣的工分扣除口粮也剩不到10元钱啊。我就说:“我没有那么多钱啊。”他斩钉截铁地说;“那么鸭子全部没收了。” 我很不甘心地在粮仓外边徘徊着。瞅到那掌门的人在外边吸烟呢,我就抓紧机会冲进粮仓里,把我的鸭子赶出来。那群小东西好象通人性一样,“哒、哒、哒”地就跑过了地堂,我一赶就把它们都赶落了村前的水塘里啦,它们在水里翻滚嬉戏好开心。 那看管的人看见了,急忙追过来大叫大嚷:“喂喂喂,你做什么呀?作反了呀?”他一喊,民兵们都跑前我身边围着我,喝令我:“把罚款交出来!”我远远地望见我的小鸭子在在自由自在地游泳,心里“呵呵”地乐着呢。我才不管他们的凶神恶煞,一甩手说:“我没有钱啊,你们要钱就去问公社知青办拿吧!”他们只能无可奈何地看着我离开。 第二天,那些被罚款的农民遇到我,都称赞我的大胆果断呢。
(谨以此文纪念下乡当知青45周年)
2013.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