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一中学校友会论坛

 

 

搜索
广州市第一中学校友会论坛 论坛 茶余饭后 葆某被一中校友会论坛禁止发言,何故?
查看: 2584|回复: 14
go

葆某被一中校友会论坛禁止发言,何故? [复制链接]

Rank: 6Rank: 6

在线时间
308 小时 
威望
1558  
金钱
1134  
最后登录
2019-5-23 
阅读权限
帖子
499 
精华
积分
1558 
UID
43 
1#
发表于 2012-12-1 16:17 |只看该作者 |正序浏览 |打印
       11月28日,在翻阅本坛最新回复中,看到最近在一中校友会论坛比较活跃的葆某被“禁止发言”,凡点击他的帖子,都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这是我知道的本论坛目前为止最严厉的处罚。我对葆某不了解,也不知实情,不便妄加评论。但作为强调民主和包容的今天,广大网民应有知情权。论坛的领导小组是否应该有个安民告示,给出合理解释。谢谢。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876 小时 
威望
13859  
金钱
10550  
最后登录
2017-5-24 
阅读权限
帖子
9075 
精华
积分
13859 
UID
17077 
15#
发表于 2012-12-3 12:36 |只看该作者
管理员也不容易,应该大力支持他们的工作。至于具体的操作,应该有依照网站的原则,管理员会衡量的。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923 小时 
威望
7987  
金钱
6443  
最后登录
2015-7-3 
阅读权限
帖子
2052 
精华
积分
7987 
UID
14838 
14#
发表于 2012-12-3 11:09 |只看该作者

Rank: 3Rank: 3

在线时间
22 小时 
威望
173  
金钱
137  
最后登录
2013-9-18 
阅读权限
帖子
82 
精华
积分
173 
UID
39625 
13#
发表于 2012-12-3 10:56 |只看该作者
      不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故意扯开话题,这不算什么高招,文革时我就会了。
      你不回答我的问题,我也不回答你的问题,吹咩。

Rank: 9Rank: 9Rank: 9

在线时间
463 小时 
威望
1986  
金钱
1959  
最后登录
2024-11-15 
阅读权限
帖子
1416 
精华
积分
1986 
UID
1937 
12#
发表于 2012-12-3 10:00 |只看该作者
一中校友会网站是有网站章程的,管理员按章程做事理应支持;大家不要为这些事争议了。我支持管理员的做法。

Rank: 6Rank: 6

在线时间
308 小时 
威望
1558  
金钱
1134  
最后登录
2019-5-23 
阅读权限
帖子
499 
精华
积分
1558 
UID
43 
11#
发表于 2012-12-3 09:1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hxd 于 2012-12-3 09:21 编辑

1:一中校友会网站是对全世界开放游览权的网站,任何人在百度中输入“广州一中”都可轻易地进入广州一中校友会网站和论坛,游览和查阅所有人的发言,根本没有什么秘密可言,更不应该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一中校友会网站也没有“谢绝非会员游览”的规则和公示。这也是网站与Q群聊天室的最大区别。
2:西风先生说“发帖的人都是互相认识的校友”,此话不敢苟同.我所知道,广州一中校友会论坛上就有一些非一中校友的会员经常发帖。何来互相认识?加上一中校友会论坛近来冒出太多名字奇型怪状的马甲,请问,有多少人认同“发帖的人都是互相认识的校友”?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923 小时 
威望
7987  
金钱
6443  
最后登录
2015-7-3 
阅读权限
帖子
2052 
精华
积分
7987 
UID
14838 
10#
发表于 2012-12-2 21:27 |只看该作者
俺建议:凡有批准入校友论坛的网站领导,谁批、批谁统统记录.之前先清理,把各自批的认颔,无人认的又不知是何人的可清除,如果清错了,他会自报家门和自找上门重新申请D.....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923 小时 
威望
7987  
金钱
6443  
最后登录
2015-7-3 
阅读权限
帖子
2052 
精华
积分
7987 
UID
14838 
9#
发表于 2012-12-2 21:15 |只看该作者
西风烈 发表于 2012-12-2 19:34
公共场所是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公众是指不同性别、年龄、职业、民族或国籍、不同健康状况 ...

俺曾注册了几个马甲,想匿名玩玩,结果全都不获批准,如果俺报上真姓名,会批吗?批了又如何?地球上一中的人都知你是谁,注也白注.

Rank: 3Rank: 3

在线时间
15 小时 
威望
118  
金钱
95  
最后登录
2014-10-26 
阅读权限
帖子
43 
精华
积分
118 
UID
45050 
8#
发表于 2012-12-2 21:02 |只看该作者
楼主是来售卖保婴丹的吗?顶!

Rank: 3Rank: 3

在线时间
5 小时 
威望
65  
金钱
71  
最后登录
2013-9-11 
阅读权限
帖子
17 
精华
积分
65 
UID
48420 
7#
发表于 2012-12-2 19:5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斗私批修 于 2012-12-2 19:51 编辑

        哈哈哈哈哈哈哈!!!!!!!
        楼主大概以为自己是个什么网站的核心组成员,就是国家干部了吧?
        那个什么保婴丹(记不太清楚了,如有写错,请原谅),观其所有帖子,无非就是“好”(不知道好什么)、“顶”(也不知道顶什么)、“不得不顶”(真会一言蔽之),全部都是废话,看完令人不知所谓。楼主水平之高,竟然看得懂其含义。把这样的人尊为活跃分子,真是欺负一中无人才啊!我觉得,一中校友会网站再年幼,也不需要这种保婴丹吧?请楼主别再拉这样的人来活跃网站了。

Rank: 3Rank: 3

在线时间
22 小时 
威望
173  
金钱
137  
最后登录
2013-9-18 
阅读权限
帖子
82 
精华
积分
173 
UID
39625 
6#
发表于 2012-12-2 19:34 |只看该作者
       公共场所是供公众从事社会生活的各种场所。公众是指不同性别、年龄、职业、民族或国籍、不同健康状况、不同人际从属关系的个体组成的流动人群。转载自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246441.htm

       据说,一中校友会网站只接受一中校友参与,本人注册的时候,也被要求注明真实身份。因此,参与的人群是属于特定的人群。如果,一中校友会网站是属于公共场所,是不应该拒绝别人参与的,否则就有歧视的嫌疑。

       请问所谓的“专家”,与公共场所相对的场所应该称为什么场所?

Rank: 6Rank: 6

在线时间
308 小时 
威望
1558  
金钱
1134  
最后登录
2019-5-23 
阅读权限
帖子
499 
精华
积分
1558 
UID
43 
5#
发表于 2012-12-2 17:31 |只看该作者
广州一中校友会网站是以广州一中校友会注册的,广州一中校友会法人代表古大林是签字备案的。宗旨是“情系一中,联谊交流,平等互助,共谋发展”,最近公布的“三人领导小组”是广州一中校友会指派来加强校友会网站领导的,楼上所说:“ 相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一中校友会网站只是一个小范围的聊天场所,加上发帖的人都是互相认识的校友,更确定其私人场所性质。”中的"私人场所性质"有误!

Rank: 3Rank: 3

在线时间
22 小时 
威望
173  
金钱
137  
最后登录
2013-9-18 
阅读权限
帖子
82 
精华
积分
173 
UID
39625 
4#
发表于 2012-12-1 17:3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西风烈 于 2012-12-1 17:35 编辑

      相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一中校友会网站只是一个小范围的聊天场所,加上发帖的人都是互相认识的校友,更确定其私人场所性质。将朋友间的聊天内容向政府部门举报,这是文革的特色,绝对不会被大多数人认可。像这种人,我觉得有必要将他从我们的网站里驱逐出去,我们不欢迎他的加入,请他不要那么不要脸地赖在这里。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876 小时 
威望
13859  
金钱
10550  
最后登录
2017-5-24 
阅读权限
帖子
9075 
精华
积分
13859 
UID
17077 
3#
发表于 2012-12-1 16:58 |只看该作者
如果管理员询问个人资料,是应该如实坦告的。
一中校友几年几届,没有什么秘密啊。

Rank: 7Rank: 7Rank: 7

在线时间
1229 小时 
威望
5451  
金钱
5697  
最后登录
2015-9-11 
阅读权限
帖子
3563 
精华
积分
5451 
UID
4299 
2#
发表于 2012-12-1 16:52 |只看该作者
      管理员在几个月内,曾三次发短信询问此人的真实姓名,都没有得到答复。
      网站允许校友用昵称发帖子,但必须核实发帖人的真实身份,这是网站管理层的一致意见。
      处罚一点也不严重,只是暂时不允许发帖子而已,其它与普通注册会员没有什么不同。到目前最严重的处罚是,除了删除所有帖子外,禁止其IP,甚至向网警举报。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Archiver|广州市第一中学校友会 ( 粤ICP备08104060号 )

GMT+8, 2024-11-17 00:22 , Processed in 0.080083 second(s), 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1.5 Licensed

© 2001-2010 Comsenz Inc.

粤公网安备 44010302000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