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一中学校友会论坛

标题: 化学阉割的后果 [打印本页]

作者: chenxiaoshan    时间: 2011-7-26 17:12     标题: 化学阉割的后果

   韩国一项法律规定,法官可依照案情,对性侵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成人罪犯处以“化学阉割”。

   《广州日报》日前发表殷国安的文章,题为《强烈建议引进“化学阉割”》。


      

     假如真的引进“化学阉割”,鉴于社会主义特色的官场实况,我国未来很可能出现“太监治国”的现象,请大家做好思想准备。


作者: LiDeJi    时间: 2011-7-26 21:24

官员们注意了,当心做“太监”。
作者: 69届新生    时间: 2011-7-26 22:09

当了太监的官员更加黑心,各位校友可重温一下明朝历史:东厂、西厂、太监监军...
作者: LiDeJi    时间: 2011-7-26 22:55

可能有人“判烂”,反正成了太监,消除了后顾之忧,更加肆无忌惮。
作者: 69届新生    时间: 2011-7-26 23:38

成了太监就没资本判了,大多数太监除了阿谀奉承、伺候主子外,就是成天变着法子害人、中饱私囊...
作者: 钟汉邦    时间: 2011-7-27 10:44

这是不可能的事,因是官场上的“性事”都是你“权”我愿的。相信也会戴套,不是戴了套就不算强奸吗?
作者: 黑衣    时间: 2011-7-27 14:11

如是乎,太监将会成为产业链中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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