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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转帖) [打印本页]

作者: 如梦令    时间: 2011-5-6 21:24     标题: 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转帖)

       个税起征点即使调至3000元,在上海这个消费高企的城市里,标准仍然偏低,这是不争的事实。3000元这个数字,在上海只能算中等偏下的收入。

  比如:我们小区的清洁工,1000多元到手工资,加上近水楼台到各家各户收售旧货的利润,每月总收入恰恰是3000元左右。可他也应该成为税收杠杆的调节对象吗?要知道,他为了省钱养活在上海读书的儿子和身体不好的妻子,在阴暗潮湿的小区地下车库里一住就是几年,也舍不得去租一套一室户的小房子。

       我的父母、岳父母,退休工资同样才3000元上下;我的表姐和表姐夫,都是工人,夫妻俩总收入7000元,要养活读大学的儿子和表姐夫身在农村的父母,一家人省吃俭用已捉襟见肘,想到将来儿子长大娶妻的时候,房价可能更成天价,愁啊……

  这样的例子有不少。所以,草案一上网征求意见,奔涌而来的民意快把网站挤坍了。

  不仅标准偏低受到质疑,以个人为单位、还是以家庭为考量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商榷。比如表姐夫妻,两人7000元的工资要养活五个人,不高的工资摊薄后少得可怜,只够大款喝一杯拉菲红酒。而我自己的月薪虽然“高达”2万元,生活压力其实同样不小。各位别骂我矫情,先听我叹叹苦经。

  从日本留学回来,我带回了一个日本老婆和一个日本国籍的儿子。各位都知道,日本女人婚后都是要做全职太太的,哪怕嫁给中国人,来了中国,这根深蒂固的规矩也改不了;其次,日本太太很爱干净,一天光泡澡就要两次,我们家的水费都快赶上别人家的电费了;第三,日本国籍的小孩就算读公办学校,也要按照国际友人的价格另外收费的,读国际学校则学费更高,儿子如今从幼儿园读到小学了,开销惊人哪!

  要养活三张嘴的我,每年要缴几万元的税。每年年初,收到那张“纳税光荣”的上一年度税单,我真是心疼啊!这笔钱,足够养活一个大人了,可缴上去却不知道用在了什么地方如果用在要紧地方倒也罢了,最怕就是被挥霍在30年的天价茅台、人均500元的慧公馆晚宴上了;再退一步说,真是买了中国人自己的东西也算是拉动内需、增加GDP,可要是成了炒高法国红酒的冤大头,这算怎么回事啊?还不如我自己直接认养几个山区的孩子读书呢。

  对我来说,起征点究竟是提高到3000元还是5000元,省下的钱十分有限,所以我不会特别介意。我更在意的是,老百姓纳的税能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作者: LiDeJi    时间: 2011-5-6 23:06

纳税人的钱怎样使用,不让纳税人知道,更不准纳税人过问,真是天下奇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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