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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房事”引发中国式离婚 [打印本页]

作者: 69届新生    时间: 2013-3-8 01:32     标题: “房事”引发中国式离婚

本帖最后由 69届新生 于 2013-3-8 01:33 编辑

大城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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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林圳
  “第一步,上家离婚,准备出售的房产归于上家男;第二步,下家离婚,房产归于下家男(如果有房产的话);第三步,上家男携房产和下家女结婚,房产共有;第四步,上家男和下家女离婚,房产归下家女;第五步,各自复婚!”
  以上所说,据传是规避“出售房产征税按转让所得的20%”的攻略,看似游戏却在真实上演。报载,国五条细则甫一出台,各地“离婚”人数激增。有网友不禁感叹:有房的忙离婚,没房的结不了婚。这真乃神奇国度里的神奇事件。
  越秀区法院有法官提醒:现实中也确有人借机假戏真做,带着一套自己名下的房子跟小三过起了悠闲的日子。所以应当首先考察一下自己夫妻感情是否经得住这么折腾。
  (3月6日《新快报》)  
林圳 <INPUT style="DISPLAY: none" value=0 type=checkbox name=titlecheckbox sourceid="SourcePh">(转载请注明来源,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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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xiaoshan    时间: 2013-3-8 16:36

      都怪中国的“房事”太刺激了。
作者: 嘉嘉    时间: 2013-3-8 19:10

游戏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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