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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古旧乡村习俗趣谈]之三 驳脚女 [打印本页]

作者: 嘉嘉    时间: 2012-12-15 11:42     标题: [古旧乡村习俗趣谈]之三 驳脚女

本帖最后由 嘉嘉 于 2012-12-15 11:43 编辑

    驳脚女,并不是指因为骨折受伤以后接驳脚骨的妇女。男子娶妻以后,因为疾病或者意外,妻子逝世,男子再娶的续弦(即后妻),被前妻的父母称为“驳脚女”,又称:“番生女”,寓意是自己死而复生的女儿。

    在旧社会农村人生活贫穷,不少家庭在女孩子才几岁的年龄,就接受微薄聘金而把女儿送与人家做童养媳。由于贫困和疾病,有的女孩子还没有成人就夭折了。因此在我们的上一辈人中,“驳脚女”屡见不鲜。

    男子娶了后妻之后,对待前妻的娘家,按例应该继续奉行孝义之道。其后妻对待前妻的父母要象对待自己的亲生父母一样问候侍奉,尽职尽责,在节日喜庆、或者老人家有疾患的日子就去拜候的。而且在节日里是必须先去丈夫前妻的娘家拜候然后才去自己的娘家的。

    据说如果男人与“驳脚女”对待前妻的父母冷淡无情,家境就艰难,他们的孩子就多疾患的。村子里就曾经有这样的真实故事:有个男人在省城里工作,回乡娶妻后妻子病逝,后来在省城又娶得妻房。由于路途遥远,没有回乡探望前妻的娘家。他们育得的孩子就经常患病啼哭。得到高人指点才明白就里,马上准备丰盛礼物,回到前妻的娘家探视,极尽孝道之辞。从此男子家道兴旺,升职有望,孩子听话健康成长。几十年来这个“驳脚女”尽心尽孝,大受乡亲称赞。

    的确有许多的父母对“驳脚女”是视为己出,同甘共苦。“驳脚女”可以与他们诉说私房话,让孩子亲切地呼唤老人家“外公、外婆”。在经济困难的年代,在“驳脚女”来探望的时候,娘家父母兄弟送给她谷子、番薯芋头杂粮挑回家,是农村经常看见的景象。

    这样的状况,“驳脚女”被村子里的姐妹说是“有两头外家”的人。有个别妇女,自小被送与别人做养女,在她婚嫁丧妻的男人以后,就有了自己父母、养父母、前妻父母的“三头外家”。在她家里有喜庆好事的时候,三头外家的族人一起来祝贺,热闹非凡了。


2012.12.15.


作者: 69届新生    时间: 2012-12-1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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