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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野猪“出没”东莞 [打印本页]

作者: 69届新生    时间: 2012-7-28 00:21     标题: 野猪“出没”东莞

本帖最后由 69届新生 于 2012-7-28 00:22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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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野猪不会主动攻击人 吴大林 摄

      羊城晚报东莞讯
      记者单辉强、特约通讯员李梅清报道:“猪出没”,请注意!7月22日,东莞大岭山镇一位摄影爱好者在大岭山森林公园拍摄的时候,意外拍到一只黑乎乎的野猪,他随后给羊城晚报记者报料,希望通过报纸呼吁其他发现野猪的人:不要打这只野猪的主意,而是要“爱护它、保护它。”
  草丛中有只100多斤的野猪
  今年28岁的吴大林来自广西,2007年到了东莞,现在大岭山一家玩具厂工作。从2008年开始,吴大林迷上了摄影,闲来无事就背着相机去周边采风。
  7月22日下午,吴大林背起相机去森林公园,很意外地拍到了野猪。
  吴大林说,那天下午4点多,台风刚过,大雨刚歇,天气很好,他决定去森林公园拍彩虹。下午5点10分左右,当他坐在一块石头上歇息时,忽然听到草丛中有响动。“悄悄走近一看,居然是野猪,大概有100多斤。”吴大林说,他当时非常兴奋,端起相机连拍了几张。“估计是出来觅食的,没有感觉到它对我有攻击的意图。”
  吴大林说,这是他到东莞以后第一次拍到野猪,所以非常兴奋,兴奋了两天,才想起给记者报料。
  野猪曾两次在观音山现身
  近年来,在东莞的一些森林公园都偶尔能见到野猪的踪迹。
  2009年11月,东莞观音山先是出现了野猪的蹄印,随后公园防火巡查员发现了两头野猪。2010年5月24日,野猪再次在观音山出现。
  相比观音山,虽然大岭山森林公园林冠茂密,动植物资源极为丰富,但大岭山森林公园的野猪很少进入公众视野。去年年底,在大岭山森林公园里种植荔枝的张先生向记者报料说他种植的蔬菜被野猪啃了,记者在张先生的荔枝林等了两天,却没有拍摄到野猪的照片。
  属三级保护动物不能捕杀
  东莞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我国,野猪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不能随便捕杀。“游玩遇到野猪,只要你不攻击伤害它,它就不会主动攻击你。”
  东莞市爱心人士罗先生表示,野猪在大自然中出现,说明东莞大岭山森林公园的动物保护取得很好的成效。他说:最好的保护办法就是不要破坏当地的宁静,让野猪继续休养生息,并繁衍下去。“以目前东莞生态的承载力,野猪不可能泛滥成灾,不会和人类争夺生存空间。希望有关部门成立专门的小组,将野猪的情况进行摸底,然后进行科学评估。”
  (报料人吴大林,获二等奖200元)   
单辉强、李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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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杨    时间: 2012-7-28 07:49

它被报道了,被发现了,于是,很快就会被消灭了。进入某些人的肚子里了。
作者: 如梦令    时间: 2012-7-28 09:11

野猪也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好像对动物什么的不管好坏都保护起来了,唯独人类没人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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