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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变味的“纪念水杯”,不要也罢 [打印本页]

作者: 69届新生    时间: 2012-6-30 17:12     标题: 变味的“纪念水杯”,不要也罢

热点快评  □郭杨阳
  近日,河北保定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被辅导员告知,学校为经济管理系近500学生每人发一个100元水杯,费用从毕业退费中扣除。据了解,同样水杯市场价最高为30元。该校经济管理系赵书记称,发水杯由学生干部发起,与系里没有关系。(6月29日《燕赵都市报》)
  离别的季节,一草一木总关情。学校送给学生的纪念品,多年之后,就是对这段青春记忆的承载,又有谁舍得拒绝呢?但是,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笔者禁不住愤然了———以“纪念”的名义,打着“赚差价”算盘的“纪念水杯”,不仅没有什么情谊,反而更像一次买卖,如此“纪念”,不要也罢!
  毕业纪念品传递的是学校对毕业生的美好祝愿,至于用什么做纪念,本来并没有什么大的讲究。但是,出现在这里的,市场上随处可见、明码标价的杯子,明显显得心思“粗糙”了点———标价30元的普通杯子,贴个校徽就要收毕业生100元,中间那70元哪去了?这实在有点明目张胆了———要这70元的差价,咋就不寻摸个价格组成不这么明显的物件?
  要说大家缺少70元,真不见得,但这事想着令人气愤。挥洒激情、沐浴青春四年的大学,临了却还不忘从每个人身上克扣70元,这不是“雁过拔毛”,这是“雁走拔毛”。毕业生在眷恋母校的同时,母校有没有真诚地对待过毕业生?难道,四年的情谊就值这70元?如此“纪念”,不要也罢!
  校方负责人说:“发水杯是2012届毕业生的学生干部发起的,与系里没有关系。”就当这是学生干部的自发行为,那么,收钱的是系里的辅导员,他们能不知道?知道而不加阻止,任这份珍贵的“母校情愫”遭受破坏,实质上就是在默认这种变味的“纪念”行为,同样难脱其责。反过来,如果不是学生干部所为,这些学生干部为班级、专业服务了几年,临了却要背上这么一个“黑锅”,又该情何以堪?
  7月将至,马上到自己毕业一周年的日子了。坐在办公室里,时不时会看一眼一年前拍的“学院留念照”,大学的那些日子依稀就在眼前。经历过这次事件,不知道保定职业技术学院的这些毕业生们,一年后还会不会有类似的情愫产生?几十元钱是个小事,但学校对于彼此间这份美好情感的破坏,令人痛惜。

郭杨阳 (版权归"金羊网-羊城晚报"所有,转载请务必注明来源或致电020-87133589。)

作者: 如梦令    时间: 2012-6-30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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